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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的目的和意义范例6篇

2024-10-15 14: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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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健身的目的和意义范例6篇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全民健身的目的和意义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总体情况共包括,“评估的目的意义”、“评估依据”、“评估方式”、“评估结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等五个部分。

  该实施效果评估的目的与意义在于,全面总结《计划》中所提出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效果,评估各级政府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水平,探索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途径和措施,为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提供更加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和建设体育强国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计划》实施效果评估以国务院颁布的《计划》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实施计划》,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实施情况评估标准(试行)》为评估依据。

  通过各省、各地市、各区县逐级开展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效果评估,评估各级“政府主导”实施《计划》的效果;以及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总局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的《计划》专项评估,评估“部门协同”实施《计划》的效果;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为手段,评估“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计划》的效果和社会对《计划》实施的满意度效果;同时利用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第四次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全国性调查所获得的公共数据,作为评估《计划》中重点目标任务的数据来源,为评估方式。

  根据“《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总体情况显示:《计划》实施效果明显。其中主要体现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上升、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有所提高、全民健身“三纳入”基本实现、全民健身宣传教育不断加强、配套政策法规相继出台等五个方面。

  同时,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有较大幅度增加,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在全民健身活动日益丰富多彩的同时,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而且,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惠及城乡居民。

  再有,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全民健身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经过过去五年的努力,“大群体”工作格局已经具备雏形,正在扎实推进。

  此外,公众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还有新期待。体育总局委托第三方在全国12个省(市)开展了公众满意度抽样调查。全民健身公众满意度指数为68.7分,超过中性值(60分)8.7分,表明公众对全民健身服务质量和水平较为满意。公众对体育场地、体育组织、体育活动的满意度指数依次为70.0分、69.8分和66.4分。

  在素质教育理念的引导下,高校体育教学确定了以满足社会体育发展需求为核心的发展取向,即要求高校体育教学必须与社会体育的发展趋势相谋和,以便于实现与社会体育的同步发展.现阶段,全民健身运动是我国社会体育发展的主流,其开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体育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相对于高校体育教学而言,适应社会体育发展的主流形式,实现与社会体育的融合性发展,是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发展取向.因而,结合当前社会体育的发展态势可以判定,全民健身运动对高校体育教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与促进作用.全民健身运动具有开展范围广泛、参与人数众多、影响意义深远以及发展态势持久等特征.为了全面提高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的实效性,不仅需要在基础设施方面给予保障,更为重要的是提升参与群体的整体素质水平,以便于适应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可持续发展.高校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系统的体育学习,使之掌握了一定的体育理论与较为娴熟的体育技能,其体育素质体系的构建较为完善,因此,在其步入社会后,与社会大众相比显现出较高的体育水平,凸显出较大的能力优势.这不仅能够成为其参与社会体育活动的重要基础保障,同时还能够对周边人群产生积极的影响,引领与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会体育活动当中.由此可见,高校体育教学对于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而言,具有提升参与群体的素质水平,进而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功能.全民健身运动就其基本性质而言,是社会体育发展的重要表现形式.其普及与发展的程度,将直接映射出我国社会体育的发展现状.因此,为了推动我国社会体育的蓬勃发展,应注重对高校体育教学功能的发挥,使其培养目标与培养价值实现社会化,进而与全民健身运动形成同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更要充分运用全民健身运动的重要影响,激发全体民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形成自主参与的良好习惯,在高校体育教学的助推下,实现健康持久的发展,并由此来带动与促进社会体育健康持久的发展.因此,就现阶段而言,充分发挥高校体育教学与全民健身运动的影响与功能,是实现我国社会体育蓬勃发展的必要条件.

  教学内容的设置以教学理念引导向,以实现教学目标为根本目的.在素质教育普及的新形势下,高校体育教学确定了以培养与促进学生体育综合素质之能力发展为核心,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为基本目的的全新的教学目标.这种全新的教学目标彰显出与社会体育实现同步发展的重要趋势,而为了实现这一教学目标,需要建立起具有适应性的教学内容体系.现阶段,全民健身运动作为我国社会体育发展的主流形式,对于高校体育教学内容体系的创新具有重要的影响.首先,为了实现高校体育教学与全民健身运动的同步发展,需要对传统的教学内容体系进行有机的优化与创新,以提高其适应性.其次,全民健身运动丰富的活动内容,成为高校体育教学内容体系重组与创新的重要资源.第三,为了适应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需求,需要高校体育教学在内容体系的构建上实现有效的创新,以便于为教学目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保障.为了全面迎合全社会体育的发展趋势,高校体育教学在内容体系的构建上,需要对社会体育元素的全面引进.而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则为高校体育教学对社会体育元素的引入创造了便利的条件.首先,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凸显社会体育的本质,有利于高校体育教学在对社会体育元素引入的过程中,选取最佳的融入点,提高引入的实用价值.其次,全民健身运动的活动内容具有大众性与普遍适应性的特征,易于为学生所接受,因而为被高校体育教学内容体系的吸收与接纳,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三,全民健身运动的活动项目,集健身、娱乐与休闲于一体,彰显亲和性特征,有利于在高校体育教学内容体系中的融入,为高校体育教学内容体系的创新提供了多元化的发展途径.高校学生在步入社会后,社会体育将成为其参与体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而为了实现尽快地融入与适应社会体育,实现自我全面的发展,高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会对社会体育产生较为强烈的了解与认知需求.而这种需求能否得到有效的满足,将成为学生未来能否适应社会体育,融入社会体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基础.全民健身运动视角下下高校体育教学内容体系的创新,实现了高校体育教学与社会体育元素的有机融合,构成了凸显适应性特征的新型教学内容体系.随着社会体育元素的不断引入,使得学生能够通过高校体育学习对社会体育形成有效的接触、参与、体验与感悟,进而加强对社会体育的了解,增强对社会体育的认知.课外体育活动是高校体育教学内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展体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途径.同时,课外体育活动是高校体育课堂教学的有机延续,是对课堂教学内容的拓展.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引发了高校体育在教学内容上对社会体育元素的引入,对高校课外体育活动体系的构建具有引领与启迪的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具有全民健身运动特征的课外体育活动,不仅能够提高学生对于社会体育的感知与接受,同时,更能够对自身体育素质体系的构建,进行不断的调整,以凸显其适应性与完善性.在一定意义上讲,全民健身运动对于高校体育教学内容体系创新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对搞笑课外体育活动体系构建的引导与规范.

  21世纪人类进入知识社会,劳动者的特点是脑力劳动过度,精神高度紧张,身体缺乏锻炼,对身体的健康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全民健身武术作为一项社会性体育运动项目,应该发挥其独特的健身养生功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但当前对全民健身武术的推广并未做到系统化,体现在政策力度不够,推广模式不明确等方面。本文提出武术系统观。武术系统是由若干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的武术要素按一定结构所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武术系统的要素与系统之间,要素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特定关系,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和逻辑推理方法,构建全民健身武术推广系统的逻辑图,界定全民健身武术推广研究的领域,即从几个基本要素入手进行分别或全面地研究。这几个基本要素分别是:全民健身武术的推广者,全民健身武术的推广内容,全民健身武术的推广对象,全民健身武术的推广方式,全民健身武术的推广程度,全民健身武术的推广功能及全民健身武术的推广原则。

  “全民健身武术推广系统”是指通过系统分析全民健身武术推广的基本结构、基本过程,进而科学地描述全民健身武术推广的主要成分,推广过程的主要环节及这些成分、环节和有关变量之间的主要关系。全民健身武术推广系统较为明确地界定了全民健身武术推广研究的领域,即从几个基本要素入手进行分别或全面地研究,为武术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全民健身武术推广者包括官方武术推广者和民间武术推广者。官方武术推广是指由政府出面组织和扶持的全民健身武术推广活动,民间全民健身武术推广是指散布于广大民间、自发形成的全民健身武术推广活动。这种分类是按照组织者不同划分的。其推广内容可以相同,如官方推广的竞技武术也是民间武术推广的主要内容。

  全民健身武术推广的内容,包括技术推广和文化推广。按照分类方法,全民健身武术推广以技术为标准分为技术推广和非技术推广,非技术推广包含的内容很广,如武德推广、全民健身武术美学推广、全民健身武术技击理论推广、全民健身武术谚语推广、全民健身武术影视推广、全民健身武术文学推广、全民健身武术医学推广、全民健身武术哲学推广、全民健身武术史事推广等等,这些非技术内容又都属于文化范畴,所以,把全民健身武术推广分为技术推广和文化推广。

  全民健身武术推广对象即全民健身武术学习者,全民健身武术推广过程对推广对象具有很强的教育价值。这种价值首先体现在武德培养上,在全民健身武术中,武德的推广自始而终,无论是青年人还是老者,都懂得以礼为先,尊师重道。其次,在学习技术的过程中,意志力的磨练、自信心的培养本身也是一种武德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全民健身武术推广过程的教育功能,它是全民健身武术技术和全民健身武术文化的知识教育过程。

  全民健身武术推广方式包括人际推广、组织推广、大众推广、网络推广。人际推广包括师徒传承、人与人之间的互学互教等。组织推广是指以协会、社团的形式推广全民健身武术。组织推广具有团体性,在推广全民健身武术时以团体的形式进行,如木兰拳协会推广木兰拳。组织推广在推广单项拳种流派时优于民间许多拳种仍然延承的师徒传承模式。大众推广指通过书籍、报纸、杂志、电影、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全民健身武术的推广。网络推广是指通过因特网进行全民健身武术推广。

  层次推广是从全民健身武术推广内容的多少,以及推广对象的接受程度来分类的。分为浅层次、中层次、深层次推广。比如,2002年创编的全民健身武术健身操(又称拳操),就属于浅层次推广。因为全民健身武术健身操所包含的全民健身武术性质的内容少,即使练得很熟练,也掌握不了全民健身武术的精髓。全民健身武术健身操只是为了扩大了全民健身武术的社会认知面,从文化的角度深入推广全民健身武术属于深层次推广。

  对全民健身武术推广功能的深层次分析,更能把握全民健身武术推广功能的全面性。从呈现的方式来看,全民健身武术推广的功能可以分为显和隐。从功能释放的效应来看,又可分为正功能和负功能。全民健身武术推广促进了全民健身武术技术与全民健身武术文化代代相传,促进了全民健身武术拳种流派的交流和新的拳种流派的产生,促进了全民健身武术拳种流派理论和技术的增值。

  7.1诚信推广。“诚信者,天下之结(意:关键)也”。诚信是推广的关键,是推广的致效因素。对于官方推广者和民间推广者来讲,诚信都是非常重要的。官方推广者作为全民健身武术主管部门,在竞赛中要把握好公平、公正的尺度,提高人们的信任度。民间武术推广者要遵守诚信原则,保障推广活动的可持续性。

  7.2针对推广。针对不同的推广目的、推广人群等都是针对性原则的体现。比如,初级简化套路针对少年儿童、木兰项目针对中年女性、太极拳面向老年人等等。针对性推广既是原则也是策略。木兰拳推广时针对中老年妇女,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太极拳推广针对人们的健身需要进行研究、宣传,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武术高段位针对德高望重、对武术发展做出贡献的人群而设。

  1.7.3分层推广。分层推广属于认识范畴的理论,在现实中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比如全民健身武术向普通学校推广时定位于浅层推广,因为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学生来说,传授难度大的技术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把学校全民健身武术推广定位于浅层推广,组织编写教材就容易把握深度。中国武术段位制分初、中、高段位,就是遵循了分层推广原则。全民健身武术健身操在初创阶段遭到许多人反对,但如果认识到这属于浅层次推广,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是指由自愿者为全民健身参与者提供的无偿帮助,目的在于使全民健身的参与者获得更为全面、准确的指导,从而更加方便、顺利地完成体育锻炼。作为一种志愿性质的服务行为,其拥有着一般志愿服务的特征,同时由于服务内容以体育锻炼为主,各种体育技术性特征也存在于其中。我国现阶段对于志愿服务的法律风险缺乏专门的防范制度和手段,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法律风险和防范问题尤为突出。

  2011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这是我国首次由全国最高行政机关以计划的形式对民众体育锻炼活动进行展望和规划。在这一规定中,明确了志愿服务工作在全民健身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民健身计划中提出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工作重点可以概括为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两方面。人力资源方面,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组织体系,健全志愿者的注册管理制度,对志愿服务主体的志愿者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技术资源方面,加强志愿者培训工作,普及相关知识,从而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化以及服务水平。

  志愿服务是充分发动群众自我服务的热情和积极性,以志愿者的服务精神为内核,以“道德良知、社会责任、文明素养”为基础,以“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为目的,以“自愿贡献时间和精力”为代价,无偿地为社会提供相应的服务。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拥有与一般意义上的志愿服务相同的内涵,但由于同体育锻炼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相联系而体现出了其自身与众不同的若干特点。

  首先,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具有技术性特征。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一项重要目的在于向其参与者即志愿服务对象传授科学的锻炼知识和技能,由此引导其正确锻炼身体。在这一服务过程中,专业知识的传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专业知识主要包括特定项目的运动方式和技巧、各项体育赛事规则、运动损伤的急救和处置等方面的内容。技术性特征的存在客观上对全面健身志愿服务的主体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只有拥有相关知识的人员才能被注册为相应的志愿服务主体,对于那些有志于从事相关志愿工作的非专业人员,有关部门也应当积极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其参与志愿服务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过程不仅向服务对象传授了技艺、提供了方便,同时也具有较高的社会公益价值。这里所谈到的社会公益价值与一般意义上志愿服务背后彰显的社会精神有所区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具有更为明显的社会收益属性。这种广泛的社会收益属性是由全民健身自身携带的文化性决定的。全民健身不仅是一种动员民众广泛参与体育锻炼的口号,其目的更在于营造一种全体社会成员积极提高自身身体素质的风气。社会风气的重要作用在于指引。全民健身参与者健康的身体状况和轻松愉悦的心态将对那些情于锻炼身体的社会成员进行感染和吸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主体在提供各种锻炼条件的同时也客观上对其他社会成员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召唤。近年来,广受欢迎的广场舞就是一个十分鲜活的例子,组织者往往通过大型音箱播放节奏感强烈的音乐,参与者伴着音乐翩翩起舞。这种音乐不仅仅是他们进行舞动的依托更是对周边文化的一种丰富。每当夜幕降临,附近生活的人们便可以听到悦耳的音乐声,不少群众更是直接走入舞丛,锻炼身体,放松心情。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社会公益价值正是体现于此。

  第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体育锻炼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论是具有高强度对抗性的球类、搏击等运动,还是执行条件较为危险的攀岩、探险类等运动,甚至是相对较为温和的太极拳、武术等锻炼形式亦有可能因为场所内部或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具有安全隐患。这种人身危险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错误的锻炼方式对造成的积累性损伤,另一类是锻炼过程中各种意外性因素诱发的伤害。前者表现相对较温和,属于体育锻炼的副作用范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提供者应当积极地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改变自身存在的可能导致身体损伤的错误技术动作;对于已经产生了积累性损伤的服务对象,应当向他们传授损伤康复手段和方法。后者的表现相对较为激烈,事前各项准备仅仅能够将其发生的几率尽量降低但无法完全消除。例如,体育对抗中的误伤、快速移动中的不慎扭伤、开放性场地来自于外界的各种侵入性伤害。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因为其提供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的定期服务,一类是体育专业人士提供的不定期服务。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全民健身的重要组织力量,他们拥有为全民健身参与者提供无偿服务的热情,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颁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执业证书。由于设置了执业门槛,他们提供的相关服务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间均有较为充分的保证。近年来,各地还尝试了邀请体育界名人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做法,不少世界大赛的奖牌获得者走上街头,利用其明星效应吸引更多的社会成员参与体育锻炼。这种做法不仅将全民健身与体育界明星自我宣传巧妙结合,更通过相关的媒体报道营造了一种健康的社会风气。

  任何一项制度在设计之初都力图尽量避免其执行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和隐患。但是这种努力往往会是徒劳的,因为制度设计者无法穷尽制度执行的各种可能,更无法具有一种超然的远见对将来或即将发生的某种情形进行准确而无偏差的预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本质在于动员其参与者中愿意无偿对其他成员进行组织、服务的人员,利用他们的力量实现自发自觉的全民性质的体育锻炼活动。将志愿服务精神引入全民健身之中,其初衷和制度设定都是十分合理的:一方面符合了我们党和国家一直以来秉承的群众工作路线,另一方面也克服了政府主导的“政策型”发动方式的冰冷面孔。但由于这种志愿服务同时涉及到相关社会关系及法律关系,使得该项服务的开展必然面临各种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志愿者意志之外的风险、志愿服务内容之外的风险、参与人员之外的风险。这些风险有些可以适用现成的法规予以规制,但有些却因涉及特殊问题而难以获得有效的解决。

  志愿者意志之外的风险是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法律风险。这类风险中,志愿者主观上不具有加害他人的心态,客观上实施的是正常的体育锻炼指导行为。由于意外性的因素导致该正常行为的结果出现偏差造成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上的损失。例如,球类项目中的正常技术动作导致对方身体受伤,对抗性体育运动中的正常进攻行为导致对方被击伤等等。

  在一般意义上的侵权责任中,不论加害人是否主观上存在加害的故意,都应当对受害方承担侵权损害责任,如果加害人主观上属于过失,则在赔偿责任上进行适当的减轻。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因为具有志愿属性,这一归责原则的适用就存在了一定的差异性。如果完全按照一般的侵权责任要求志愿者承担其正当业务范围内的过失侵权责任则有可能伤害其从事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志愿服务事业的普及。域外相关法律的做法是,为志愿者提供过失侵权的免责保护,例如美国在1997年颁布的《志愿者保》明确规定:“志愿者在代表非营利性组织或者政府部门进行志愿服务时,不对其由于疏忽大意造成的损害负责;只有当该伤害行为属于故意行为或者犯罪、严重过失、重大渎职,或是明知自己行为可能导致他利受损而不加以控制的”。而在被害人的赔偿方面,域外立法作出了替代责任性质的规定,地区“志愿者服务法”中规定,志愿者遵循志愿服务单位的指示进行志愿服务时,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利受损,志愿服务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替代责任确立的法理依据在于:志愿服务单位、志愿者以及服务对象之间建立了三方法律关系,志愿者的无偿服务事实上是志愿服务单位或机构志愿精神和志愿宗旨的具体化,志愿者的行为起到一种中介的桥梁性作用将服务单位同服务对象进行连结。一旦志愿者的行为过失地造成服务对象权利受损,责任就转移给了志愿服务单位。

  我国虽然没有直接针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法律规定,但是部分省市在志愿服务领域的地方性法律文件明确了志愿者的过失侵权免责原则。例如《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规定: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对其造成损害的,有志愿服务组织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志愿者对该损害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志愿服务组织有权依法向其追偿。这样的立法范例正是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中志愿者意识之外造成服务对象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良好示范。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的专属性,这同一般意义上的志愿服务存在着区别。例如,指导球类项目技术的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仅仅对其所传授的相关技术负责,保证其传授的技术不会导致服务对象直接性的身体损伤,在这项志愿服务过程之中,体育用品的质量、场馆的安全情况则不在志愿者负责的范围。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过程中便产生了两种排除在专属内容之外的风险――活动内容之外风险和参与人员之外风险。活动内容之外风险是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所针对的体育项目本身之外的各环节可能导致的服务对象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具体而言,包括体育器材质量安全风险、场馆安全风险等。这类风险本质上同志愿服务之间关联不大,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场所安保责任等确定责任归属和赔偿问题。

  参与人员之外的风险是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当事人一即志愿者和服务对象在志愿服务进行过程中受到第三人侵害,造成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形。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在某一体育场馆内部,则可以用一般的场所安保责任进行解决,此处无需赘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的全民健身事业的逐步发展壮大,居民小区的广场被广泛利用为各种体育锻炼活动的场所。这种开放性的场所缺乏相应的直接管理部门,难以用场所安保责任确定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尤其是对于开放场所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受到第三人伤害的情形,如果加害人明确,则应当由加害人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如果加害人不明,可以借鉴《侵权责任法》中关于“见义勇为”行为的处理方式,即受益人对志愿者进行适当补偿,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受益人应当认定为服务对象和社区居民组织。

  如前所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同一般的社会活动相同,在执行过程中都可能面临各种社会风险,而由于服务内容的特殊性,这种风险的呈现方式也不同于一般的志愿活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正处于起步阶段,对其发展过程中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过程中各种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主要基于四个方面: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分担和风险转移。这四方面的工作既包括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也包括配套措施的完善。

  风险回避就是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之前的事前风险预防性措施。在这一阶段,志愿者的组织单位应当做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对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这具体包括运动损伤的迅速处置、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服务项目的可能导致的各种人身伤害问题等方面的内容,这些与安全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应当成为事前培训的重点内容,并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排查相关的运动器材和设施,各类体育器材应当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进行迅速处理,暂时缺乏维修条件的应当进行醒目的标识,防止其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志愿者自己携带的各项用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设备和器材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通过付诸使用。第三,志愿者组织单位应当在志愿服务活动开始之前履行告知义务,向志愿者明确传达其所要服务的项目及其可能具有的风险。如果以招募的形式向社会征集志愿者,还应当准确地对年龄状况、身体状况和相关技能掌握状况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要求,并进行严格的审核。除此之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应当尽量回避那些风险系数较高又缺乏严密的安保条件的运动项目。

  如前文所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中的各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损失的发生也是无法避免的。一旦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应当尽自身最大的努力将其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体育锻炼过程中发生的损伤一般都具有较强的规律性,从事体育专业的人员一般都有损伤应急处置的技能;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加强体育损伤的发生机理、处理方式的培训,在其从事志愿服务之前还应当进行实践考核。以社区为依托的全民健身组织,应当建立全民健身应急处理小组,该小组成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牵头,会同社区卫生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小组应当配备适当的运动损伤处理药品和器材,对于那些情况处在可以控制阶段的人员直接进行简易的处理。对于大型的全民健身活动,相关组织单位应当配备急救人员在周边进行定点候诊,志愿一旦发现有服务对象存在身体损伤或疾病发作,应当立即将其送往急救人员处进行紧急处理。

  风险分担,就是对已然面对的各项损失进行责任上的分配,建立志愿者、服务对象、志愿服务组织三者的合理关系,以此为基础确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过失侵权免责的制度。首先,明确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提供者同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关系。志愿服务组织属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提供者的登记注册、管理机构,志愿者经过各地志愿者服务组织和体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的考核合格后获得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资格,并进行登记和备案。这是适用志愿者过失侵权免责规定的先决条件。其次,援引《侵权责任法》中关于雇主责任相关规定,明确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造成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损害时,由志愿服务组织承担赔偿责任;志愿者对其造成的伤害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与志愿服务组织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在此种情形下,志愿服务组织有权向志愿者进行追偿。第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服务提供者在志愿活动中权利受到损害,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协助其维护自身权利,并在其请求加害人赔偿不成功时先行向志愿者进行相应的赔偿。第四,志愿者单方面违反与志愿服务组织的协议,造成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从不同角度对健身路径进行系统研究,以期更好地开发健身路径系统,推动全民健身的进程提供依据。

  据统计,参与全民健身路径锻炼的人群中男性占52.4%,总共有137人,女性占47.6%,总共有124人,男女比为1.1:1

  据统计,20岁以下的人数占 13.7%,21到40岁的人数占7.2%,41岁到60岁的人数占42.9%,61岁以上的占36.2%。

  从数据中分析得出:全民健身路径参与健身的人群以中老年人为主,青年儿童比例很少。根据这一特点,再增加针对老年人健身设施的同时也要多增加针对青少年的健身设施,以便增加青少年人群的健身兴趣。

  临沂市全民健身路径使用者的锻炼目的主要分为:1、强身健体2、娱乐休闲3、放松身心4、流行时尚5、打发时间等等。由全民健身路径使用者锻炼目地结构表中可以看出人们参与健身路径活动的目的是多元化的,人们活动的目的以健身为主的占比重最大,娱乐休闲和放松身心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不光重视的健康,也开始重视心理的健康,健身、健心、健美等价值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8]。

  经调查261人显示:目的分别为强身健体、娱乐休闲放松身心、流行时尚、打发时间、其他,所占人数分别是129、85、26、15、5、1,所占比例为49.4%、32.5%、9.9%、5.7%、1.9%、0

  8月8日是国家设立的首个“全民健身日”,其意义可谓重大,健身是一项人人都能够参与的活动,以设立全民健身日的方式来号召全民健身,足见国家对推进全民体质发展方面的重视。同样,作为国家公益彩票的中国体育彩票,以服务体育事业和各项公益事业为己任,时刻关注社会民生。

  自体育彩票在临沂上市以来,累计销售已经超过10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3.5亿多元,不仅与社会公益事业一路同行,也与全民健身一路同行。近年来,临沂市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在社区、广场、公园、乡镇和农村等地建成全民健身路径400多处,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4处、全民健身基地1处、全民健身特色工程14处、社区健身苑62处、乡镇文体活动中心65处、球类广场8处、青少年户外健身营地11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9处、社区健身俱乐部57处等,使群众的健身环境和健身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健身器材是居民进行健身活动的必备条件,全民健身路径数量的多少是其硬件建设的必要指标。是否能满足周围群众的需求是健身路径场地、数量建设的重要标准。良好的体育设施,能促使人们有参与体育的渴望,积极参与,从而达到锻炼身体、愉悦身心的目的[10]。

  在被调查的人群中,认为目前全民健身路径场地、器材数量能满足周围居民体育活动需求,对其非常满意的占23.2%,比较满意的占44%,对全民健身路径场地、器材数量不满意的占32.8%。这说明临沂通过这几年对健身路径的发展群众对健身路径的满意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对健身路径不满意,全民健身路径的实施有待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为加强全民健身路径的管理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受赠单位要建立全民健身路径管理员队伍,对场地、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障安全和正常使用。但是,据统计对健身器材的管理表示很满意的人占3.8%,满意的人占37.6%,一般的人占50.6%,认为健身器材管理不及时,甚至无人管理,对此表示不满的人占6.1%,非常不满意的人占1.9%。据报道,自健身路径投入使用以来,全国已经发生了几起由于使用健身路径不当造身伤害的事故。器械管理的好坏关系到锻炼者的锻炼效果,甚至生命安全,是健身路径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健身路径的受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配备,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器材的安全使用。

  1、健身路径的数量不足。虽然近几年临沂市的健身路径得到的很大程度的发展,但对于临沂这个有1000多万人口的大城市来说健身路径还是很缺乏的。

  2、健身路径的质量问题。良好的运动设施是引导大众参与体育活动的一种必要的物质环境条件。因为一些原因,临沂的健身路径质量不是很好,一些健身器材损坏没人修复,有的器材安装一两年就成为了一堆废铁,不但造成极大的浪费,而且在社会上,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4、健身路径安全隐患问题。健身器材有许多都放在室外,没有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

  1、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的宣传鼓动作用,调动广大居民参加各种体育健身活动的积极性,促使居民知道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及价值,了解体育锻炼的原理,掌握体育锻炼的内容和具体方法,提高体育锻炼的科学性。

  2、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健身路径的建设主要是政府投资或体育彩票建设。投资建设要多元化,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健身路径,群众集资建设等。

  3、安排专人管理。政府开设专人负责管理健身路径的使用、管理等问题。争取不会出现有人建没人管,有问题没人说的问题。

  4、加大社会体育指导人员的建设。群众体育的人力资源主要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管理人员等。社会体育工作骨干队伍的巩固与发展,对于健身路径工作的开展具有关键性作用。健身路径的所有者,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与体育院校联合,聘请在校体育教师和学生,有效利用他们的人力资源等;有条件的可培训和建设有专业知识的指导员队伍,他们负责传授健身路径知识技能,指导锻炼方法J9九游会首页,为人们的锻炼服务。

  2、临沂市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努力,使健身路径得到的很大的提高,群众积极参加到健身运动当中,群众对健身路径的建设满意程度很高,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对健身路径的建设不太满意,健身路径的管理情况有待提高。

  3、作为一个人口过千万的大城市,临沂的健身路径的发展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对健身路径的数量和质量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强社会体育人才的发展和培养。

  [1]李晓宇.对我国群众体育场地设施投资问题的研究[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2002,3: 75一78.

  [2]李相如.李丽莉.群众体育实践探索与研究{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4,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基层、保障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为百姓提供更加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努力开创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牢固树立“人民体育为人民”的发展理念,以群众满意、人民幸福为着眼点,以“体育覆盖全社会,健身人人动起来”为目标,构建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百姓提供更多、更优的公共体育服务,将全民健身打造成真正的惠民工程、打造成市民幸福生活的必要元素、打造成城市发展的靓丽名片。

  (一)推动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坚持政府主导,牢牢把握公共体育服务的公益性质,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立法、规划、投入、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形成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1.调整和完善各级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突出指导委员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作用,促进各成员单位发挥部门优势,动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合力。2.重点推动加大全民健身经费投入,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将全民健身经费投入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经费使用要向最基层一级的活动开展、设施改善、队伍建设工作倾斜。

  (二)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10分钟体育健身圈”。1.按照《省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及《市城乡一体的“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力争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2.全方位推进体育场地设施的补缺及优化工作,消除空白点,重点建设健身步道、篮球场、笼式足球场等场地设施,解决中青年育健身设施偏少的问题。3.配合教育部门制订《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意见》,争取年内有50%以上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4.出台《关于对市城区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给予经费补助的意见》,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基层兴建的体育健身设施给予补贴。

  (三)大力发展基层体育组织。1.要努力把体育组织覆盖延伸到城乡社区,重点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协、农民体协等体育协会和体育健身俱乐部。系统研究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显著、功能到位、遍布城乡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群众体育社团服务体系。2.出台《市区街道(镇)配备体育工作专职人员指导意见》,指导加强基层群众体育队伍建设,市区每个街道(镇)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体育工作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设置标准,从体彩公益金中解决经费补贴问题。3.规范晨(晚)练健身站(点)建设相关管理和扶持制度,确保每个站(点)均配备有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社区均有自己的晨(晚)练健身站(点)。4.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重点,年内新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人,明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要求、岗位职责,鼓励、引导更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一线从事健身指导工作。

  参与者的实际需求和现实环境,体现“为民、亲民、乐民”的宗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假日体育”等群众体育品牌内涵。组织好元旦万人长跑、全民健身节、端午龙舟赛、机关干部“千人百日万步走”、市区千名“健身明星”评选等大型群众体育活动。2.最大程度发挥各级体育社团在活动组织上的作用,按照“以人为本、立足基层、面向大众、小型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策划组织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联赛,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3.关注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人群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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