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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书要求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合格单位的投标文件退回。(特别说明: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的投标文件不开启J9九游会。)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售价: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拟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报名,并于报名截止日前缴纳(转入以下账户内)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
7、投标保证金 :8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下午4:3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汇款时应注明标书编号、拟投标供应商名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9.2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扣除。
9.3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5%收费标准收取和评标专家劳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