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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健身房歇业了消费者可要求退款吗 律师:经营者停业或迁移消费者可要求退还未消费余额

2024-07-29 1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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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门口的健身房歇业了消费者可要求退款吗 律师:经营者停业或迁移消费者可要求退还未消费余额昆明的徐先生近日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他今年刚办理了某健身中心的年卡,结果离自家最近的门店却突然关闭了。虽然健身中心表示可以持卡到其他门店继续使用,但遥远的路途让徐先生感到十分不便。经再三考虑,徐先生决定把卡里剩余的钱退了,可这个过程却并不顺利。

  记者经走访发现,这家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花千集商业区的健身中心已经闭店,大门上张贴的公告显示:“因公司经营问题,本游泳健身中心将于6月30日停止经营。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在本店有储值的客户,请尽快联系品牌方协商处理,原本店会员可转移到其他门店继续锻炼。”

  徐先生介绍,他是3月底办的卡,共充值8900余元,可仅用了3个月,健身中心就闭店了。“6月初,他们说店里要装修,之后不能锻炼了。6月15日,我过来看,他们说闭店了。”徐先生说。

  徐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品牌方,当时对方给出的解决办法是让徐先生换一家店,会员卡可继续使用。但最近的门店离徐先生所在小区有3公里路程。

  “我在这里办卡主要就是考虑离家近,下楼就能健身。他们给的解决办法我不愿考虑,距离远J9九游会,我就想退卡。”徐先生说。

  徐先生卡内仍有余额6000余元,他第一时间去指定健身房填写了退卡申请。原以为手续办理完余额会很快退还,可没想到1个月过去了,退款仍杳无音信。

  徐先生尝试联系健身中心法定代表人,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其他店面工作人员也表示无法联系到老板。

  根据公告上的电话,记者尝试联系该健身中心的负责人,可公示的4个电话全都无人接听。记者又拨打了公告上指定门店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退卡审批较烦琐,等待时间较长。

  北京中闻(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安建介绍,该案中,消费者与健身中心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就目前来看,健身中心已无法继续履行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义务,消费者的合同目标无法实现。此种情形下,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健身中心退还相应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其他情形之一,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针对近年频繁出现的预付款消费事件,202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实施条例》已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针对“举证难”的情况,该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具体内容、价款或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降低消费者的举证难度。

  关于“服务质量下降可退款”这一情况,该条例要求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

  针对预付费“跑路”等事件,该条例要求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的,应停止收取预付款。

  该条例针对“搬迁可退款”这一情况提出,当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迁移服务场所时,应提前告知消费者,提前30日在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或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所以,案例中,消费者要求退款、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可和健身中心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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